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5-01-09 17:05) 点击:779 |
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李某于2014年1月17日在上班途中,被被告范某驾驶的面包车撞伤,双方所驾车辆不同程度损坏,之后原告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。住院手术治疗,住院24 天。事故认定被告范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原告李某负次要责任。因为住院费等各项费用造成原告生活困难,而被告的面包车又没有上保险,保险公司没有理赔,赔偿数额一直确定不下来,双方也达不成赔偿协议。 交警队调解多次,均没有结果,后交警队告知原告采取诉前保全措施,否则交警队就要将扣留的面包车交还给被告。后来原告就找到刘学云律师并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,刘学云律师代理后及时申请了诉前保全措施,因为临近过年,费了很多周折,不过通过多方努力和交涉,最终顺利办理了诉前保全。原告出院后,立即起诉到了法院,经刘学云律师主动联系被告并与主审法官沟通交流,通过双方协商,举证,质证,最终按简易程序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由被告向原告即时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、陪护费、电动车损失费、二次手续费等费用。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、捺指印后,被告当场交清赔偿款4万元并承担了保全费、诉讼费,调解程序节省了诉讼资源,程序简单,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,案结事了,【2014】包东民初字第441号审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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